2013年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刊登評論員文章《請放人》,。
2013年10月24日,,新快報在頭版刊出標題《再請放人》。
2013年10月26日,,據(jù)早間央視《朝聞天下》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fā)表失實報道,。陳永洲向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連續(xù)發(fā)表針對中聯(lián)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陳永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認并深刻悔罪,。
編輯:顧彩玉
關(guān)鍵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新快報 陳永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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