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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平:地痞性侵幼女成"公開秘密" 家長沉默縱容為哪般,?
公開的秘密
新京報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斑鳩店鎮(zhèn),,社會青年從鎮(zhèn)中學誘騙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開的秘密,。
斑鳩店鎮(zhèn)中學是初中,,有學生近千人,,寄宿生較多,。提起學生被性侵一事,,學校附近商店一店員說,,“七八年來就這樣,校門口隔三岔五就停著好車,,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車走了,。”
晴晴的多名同學證實,最近一兩年經(jīng)常停在校門口的有黃鵬的紅色本田車,、一輛白色寶馬和一輛灰色的車,。
一名今年13歲的女生苗苗得知晴晴的遭遇后,告訴晴晴自己也曾被黃鵬性侵,,“我恨他(黃鵬)”,。
7月3日,苗苗告訴新京報記者,,2012年8月,,她11歲,剛上初一,,黃鵬通過QQ“附近的人”功能和她成為網(wǎng)友,。“黃鵬有個QQ群,專門加女生,。”黃鵬開車帶苗苗出去玩了兩次,,第三次黃鵬在車里“強奸”了她。事后苗苗因為害怕沒告訴任何人,。
黃鵬等人誘騙女生,,甚至連其家人都心知肚明。當?shù)厝寺放d海曾替鄭容材到康家“說事”,,路表示:“他們幾個人打小就不是好東西,,作孽啊,強奸了倆小姑娘。”
此外,,還有兩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黃鵬侵犯的過程,,兩人稱也是通過QQ與黃鵬等人結(jié)識,被送過手機和一百塊錢,,隨后被迫與之發(fā)生性關(guān)系,。
上述案件發(fā)生后,家長們均未報案,。李家人稱,,他們報案后警方?jīng)]有給他們受案回執(zhí)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和不予立案通知書,,目前他們也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
質(zhì)疑1
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東平縣刑警大隊報強奸案。但至今警方?jīng)]有給他們受案回執(zhí)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他們懷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李家人還提到了報案時的幾個疑點。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筆錄,,他說警方偽造晴晴的說法,。“晴晴原話是‘他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警察在電腦上打‘晴晴把外套脫了,,又坐在床邊幫黃鵬脫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筆錄,并告訴了在門外等候的親戚,。晴晴的二姨打電話想找電視臺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曉風則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對于此事,,刑警隊一名副隊長表示,刑警隊辦案區(qū)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并非刑警隊的,。
一周后,李家人再次帶晴晴報案做筆錄,。1月底,,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處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6月24日,,刑警隊一警察稱,“人家通過市里給縣里打了招呼,,縣里給局里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對于這一說法,,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7月4日,,斑鳩店鎮(zhèn)派出所所長張利智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告訴李家人,,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黃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來慢慢審。“這種案子調(diào)查取證太難,。”“我們也很為難,。” 但張利智始終未明確告訴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斑鳩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員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向李家人證實,,經(jīng)過訊問,,黃鵬等人承認與多名女生發(fā)生過性關(guān)系。“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訴李家人,,黃鵬等稱發(fā)生關(guān)系均是自愿。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wù)所律師朱孝頂表示,,刑法規(guī)定,,對于14周歲以上女性發(fā)生的強奸案,調(diào)查取證有難度,,除了口供外,,還需要體液、衣物液體,、身體傷痕等物證佐證,,而與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無論是否違背其意愿都算作強奸,,“但需要受害人報案,。”
編輯:于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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