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清房改革”還需走完最后一公里
中央先后出臺“停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通知”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后,各地不斷傳來限建清房“好聲音”,。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一些地方在當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應付式”清理。
這場自上而下進行的清退改革,,至少從數(shù)據(jù)上看,,效果還是相當喜人的。但數(shù)據(jù)畢竟不能代表一切,。一方面,,目前多數(shù)地方公布的清退數(shù)字都很籠統(tǒng),只涉及單位總人數(shù)和清退總面積,,清退出來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進一步說明,,改革的意義未能充分體現(xiàn)。另一方面,,諸如“局長搬進處長辦公室”之類的怪象,,也讓改革打了一些折扣。顯然,,清退豪華超標官衙不能僅僅滿足于紙面上的進步和總體上的趨好,,還應不斷地在改革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改良和糾偏,,走完最后一公里,。
溫州是一個值得解剖的制度標本。去年4月,溫州率先在全國試水行政事業(yè)單位辦公用房制度改革,,然而實施近一年來,,“溫州模式”卻步履維艱。究其根源,,正如溫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所分析的,,一是“定標難”。辦公用房的實際情況與現(xiàn)行標準相差太大,,難以執(zhí)行到位,;二是“切割難”,辦公用房的類型多樣,,分割,、調劑起來不像切豆腐,若超標幾到十幾平方米,,無法妥善處理,;三是破除特權思維難。“用房嚴重違規(guī)的多是領導,,清房就是要動領導的特權,,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
這些問題其實很具代表性和普遍性,。清退豪華超標辦公樓若想走完最后一公里,首先是制度的精細化,。應該說,,對于辦公用房的超標問題,我們不缺少制度,。自1988年首個樓堂館所“限建令”——《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到去年底中央印發(fā)的《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家層面發(fā)布的政府性樓堂館所管理文件超過十個,。但總體上,,這些制度規(guī)定偏于原則和籠統(tǒng),未能有效關注到諸如“辦公室超標該如何切割”,、“超標部門如何妥善處理”這樣的細節(jié)問題,,而恰恰是這些問題決定了制度的成敗和可行性。
其次是執(zhí)行的落地,。徒法不足以自行,。尤其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xiàn)實語境下,,光有制度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一種能夠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機制。譬如信息公開,定期“曬曬”政府樓堂館所的“賬單”,,以監(jiān)督的力量來保證清退超標辦公樓不至異化為運動式改革,。
最后是問責的到位。至少從目前來看,,因辦公樓超標而被問責的案例仍屬罕見,。當然,這可以理解成是為了給改革預留緩沖期,,但是,,如果超標和不超標一個樣,改與不改沒有本質的區(qū)別,,那么必然會滋生一種觀望心理,,徒增改革的阻力,。事實上,,豪華、超標辦公樓之所以泛濫成災,,問責本身就是最為缺失的一環(huán),。
編輯:付鵬
關鍵詞:超標 走完 最后一公里 清退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