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十四屆全國政協(xié)雙周協(xié)商座談會>中小學教研體系建設>發(fā)言摘登>部委回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黨組成員、副部長俞家棟:支持鄉(xiāng)村中小學設置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教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黨組成員、副部長俞家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度重視中小學教研人才隊伍建設,。對于委員的意見建議,回應如下:
一,、 關于教研員待遇保障問題。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yè)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按照國務院下發(fā)的調整事業(yè)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方案有關要求,,將中小學教師基本工資標準提高10%,地方教研室教師已納入執(zhí)行范圍,,重點向關鍵崗位,、業(yè)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教研員傾斜。
二,、 關于教研員崗位結構比例問題,。2022年9月,人社部會同教育部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十四五”期間,,正高級教師崗位控制比例由之前的萬分之二提高到千分之五。下一步,,各地將進一步優(yōu)化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適當提高中、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三,、 關于打通教研員和普通教師使用通道問題。中小學教研員和普通教師之間輪崗交流不存在政策障礙,。人社部將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加大教研員公開招聘力度,做好專兼職教研員的遴選配備等人事管理工作,。
四,、 關于建立教研員和教師等同考核機制問題。2023年初,,人社部會同中組部印發(f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guī)定》,,提出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注重考察師德師風,、教學水平,、專業(yè)知識能力,、教育成果等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崗位,、工資等方面的依據(jù),。
五、 關于教研員職稱評價標準問題,。2015年,,人社部會同教育部印發(fā)《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研究和推廣等方面成果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指標,破除“四唯”傾向,,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以教案、研究報告等教研成果替代論文要求,。
六,、 關于保障農村學校教研工作問題。支持基層開展教研員職稱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工作,,單獨建立評委會、單獨評審,,不占現(xiàn)有崗位結構比例,,評審結果限定在基層有效。對長期在農村工作的教研員,,放寬學歷限制,,不作論文要求,側重考察工作業(yè)績,。支持鄉(xiāng)村中小學設置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教師,,將崗位等級放寬至專業(yè)技術八級。
《 人民政協(xié)報 》 ( 2023年09月27日 第 04 版)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