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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文物安全衛(wèi)士廖國華被害案一審宣判:依法判處陳愛國死刑
8月27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文物安全衛(wèi)士廖國華被害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愛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995年7月6日凌晨,陳愛國進入三明市將樂縣博物館盜竊,。當日,,將樂縣博物館副館長廖國華在館內值夜班,為保護文物與入館的陳愛國搏斗,,身體被陳愛國刺扎31刀,,壯烈犧牲。案發(fā)后,,經(jīng)過清點,,將樂縣博物館館藏文物、標本安然無恙,,無一受損,。廖國華同志用鮮血和生命保住了國家文物的安全,先后被追認“全國文物安全衛(wèi)士”“革命烈士”等稱號,。
2020年6月4日,,經(jīng)過三明將樂警方的不懈努力,潛逃了25年,、將樂“7·6”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陳愛國落網(wǎng),。
編輯:何方
關鍵詞: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