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題:讓“碰瓷”的“碰壁”,玩“苦肉計”的吃苦
新華社記者劉懷丕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出,,與公安部等出臺指導意見,,嚴懲以“被害”為名設(shè)局索財,讓“碰瓷”者“碰壁”,。對設(shè)局“碰瓷”者亮劍,,勇打違法喪德行為,司法機關(guān)守護善良與公義,,傳播社會正能量,,能促進形成文明新風尚。
有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誣陷他人索財,、有的不惜自傷賣慘訛錢,、有的設(shè)局捏造他人損壞自身財物要賠償……近年來,各種“碰瓷”招數(shù)花樣翻新,,讓人防不勝防,。有人甚至以“碰瓷”為業(yè),組成犯罪團伙作案,,或“碰瓷”不成就直接搶劫,。“碰瓷”類違法犯罪,,敗壞社會風氣,,極易滋生黑惡勢力。受害者蒙受不白之冤,,卻常常有苦說不出,,老百姓對此深惡痛絕。
針對“碰瓷”的打擊,,此前一直存在定性不準,、界限不明、取證不足,、懲處力度不大等執(zhí)法司法難題,。“碰瓷”者屢屢得手,,還與受害人同情弱者,、怕麻煩的心理有關(guān)。由于容易得手,、回報豐厚,、遭打擊概率低,,“碰瓷”類違法犯罪一度猖獗。
從實處著眼,、細處著手,,掃群眾所惡,護百姓平安,。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出讓“碰瓷”者“碰壁”,,詮釋了司法為民的使命,彰顯了維護社會公義的擔當,。當前,針對“碰瓷”類違法犯罪的多樣手法,,已明確了案件的定性和處罰,,統(tǒng)一了司法標準和尺度,理順了案件辦理流程,。只要相關(guān)政法機關(guān)加強協(xié)作合力“圍剿”,,確保案件依法快速處理,讓惡意施“苦肉計”的行徑吃到法律懲罰之苦,,必能有效打擊“碰瓷”行為,。
有了司法撐腰,遇上“碰瓷”行為,,每個人也要敢于斗爭,,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讓“碰瓷”者沒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