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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對待暴力示威的荒謬邏輯
當?shù)貢r間1月6日,美國首都華盛頓發(fā)生暴力示威。部分示威者沖進國會大廈,,國會參眾兩院聯(lián)席會議被迫中斷,。整起事件中,,4名抗議者死亡,,1名國會警察重傷后不治身亡。
美國一貫樂見在別的國家和地區(qū)出現(xiàn)這種所謂的民間抗爭,,無視其引發(fā)的騷亂和社會動蕩,,無視其造成對正常社會秩序的干擾與破壞、對他人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威脅與傷害,、對公共交通和政府部門建筑與設施以及人員安全的破壞和攻擊,,甚至將暴行描繪成“亮麗風景線”。也有國際組織的個別人權官員和專家與一些西方媒體一樣,,秉持一種簡單的政治正確,,特別是涉及中國等發(fā)展中國家時,似乎凡民間即正確,,凡攻擊政府就有理,人權似乎總是可以成為非難攻擊他國政府的工具和武器,。這種絕對化的思維不講法律邏輯,,完全違背法治精神。人權不是口號,,不是簡單的政治標簽,,而是具有法律內涵,有權利,、義務和責任的界線,。
人權,、法治和發(fā)展是審視社會發(fā)展進程的重要維度。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法治的本質追求,,是發(fā)展的內在目標,。與此同時,人權的發(fā)展不能脫離具體的國情,,離不開法治支撐和保障,。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出現(xiàn)的由“修例風波”引起的長時間、大規(guī)模社會動亂,,既針對香港政制,、特別行政區(qū)政府,也針對整個中國的國家統(tǒng)一和安全,,直接破壞香港政治,、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暴力示威者毆打市民和內地游客,,阻撓警察執(zhí)法,,阻撓警方救助被攻擊的個人、被打砸燒搶的商鋪,,直接攻擊警察,、搶奪警械和槍支,騷擾和攻擊政府部門,,封鎖交通通道,、查驗和攻擊過往車輛,一度長時間占據(jù)大學校園,,甚至暴力沖擊香港立法會大樓……任何法治社會都不會容忍這樣直接,、粗暴、嚴重地踐踏法律的行為,。香港特區(qū)政府及其警務部門承擔了巨大的壓力,,其中包括來自美國和其他一些西方國家、來自國際組織個別人權官員和專家的無理指責和非難,,保持了極大的耐心和克制,。特別是奉行單邊主義和“長臂管轄”的美國,竟然由國會通過法案,,制裁香港及有關官員,,嚴重干預別國內政和損害別國國家主權,嚴重損害別國機構,、企業(yè)與公民的合法權益,。
美國華盛頓出現(xiàn)的暴力示威活動雖然持續(xù)時間不長,但美國各界的反應卻很強烈,。美國政要紛紛表態(tài),,強調其非法性和不可容忍性,。美國白宮發(fā)言人在電視聲明中以強烈的措辭譴責暴力行為,表示觸犯法律者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曾將香港動亂妄稱為“亮麗風景線”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將這起事件稱為對美國和美國民眾的無法形容的攻擊。美國政府逮捕了大量抗議和闖入國會的人士,,并準備以不同罪名起訴,,立場鮮明,行動果斷,,處置嚴厲,。這與他們之前對別國類似事件的態(tài)度形成鮮明對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在哲學上被稱為“黃金規(guī)則”,反映人生智慧,、社會道義,。不同文明中都有這樣的思想??墒?,同樣是對待暴力示威行為,美國在國內和國外,、在不同國家和地區(qū)之間表現(xiàn)出來的雙重標準太過明顯,。
在信息化時代,不同國家都面臨新的治理機遇和挑戰(zhàn),,各國應該在法治精神和框架下,,促進保障并發(fā)展人權。各國應該以負責任的態(tài)度對待國際社會所有成員,,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本國發(fā)展道路的權利,。國際法上有一個禁止反言的原則,要求一國的法律立場和主張前后要保持一致,,不能出爾反爾,,對待同一個法律問題,要有同樣的法律邏輯,。
言而無信,,不知其可。提醒美國和其他一些西方國家的政客,,還有一些習慣戴著有色眼鏡看待發(fā)展中國家的人,在民主和人權問題上,,法律邏輯很重要,,務必尊重法治,,始終如一。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14日 03 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美國 暴力 人權 法律 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