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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家庭可先救助后補審核材料
因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發(fā)生困難的家庭,,民政部門可先救助,及時發(fā)放救助物資和救助金,,后補齊材料,。
7 月19 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烏魯木齊市各級民政系統將切實解決好疫情防控期間部分群眾面臨的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保障特殊困難人員基本照料服務需求,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烏魯木齊市各級民政部門將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加快辦理和資金發(fā)放速度。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于志友說:“ 目前各級民政部門的救助儲備金已經發(fā)放到位,,困難群眾可向戶籍所在社區(qū)申請救助,,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審批后,即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發(fā)放救助金和救助物資,,審批程序所需資料可在救助后補齊,。”
烏魯木齊市各級民政系統要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進行臨時救助、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
同時,,此次臨時救助適當放寬戶籍地申請限制,對因探親,、旅游,、務工等原因在非戶籍地因疫情導致嚴重困難的流動人口,也可申請救助,,由急難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救助 困難 疫情 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