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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寫刷量屢禁不止 電商平臺“黑灰產業(yè)鏈”泛濫
代寫刷量屢禁不止,,電商平臺“黑灰產業(yè)鏈”泛濫
如何遏制“刷量”“刷好評”現象?
讓你“種草”的購物分享筆記可能并非來自真實用戶的親身體驗,,而是由專業(yè)寫手按照商家需求“編造”的。近日,有報道稱,,小紅書平臺上的購物分享筆記存在代寫代發(fā),、刷量、提升搜索排名的現象,,其背后的灰色產業(yè)鏈也浮出水面,。
“種草”一詞最早流行于美妝論壇與社區(qū),之后風靡各大社交平臺,,許多明星,、網紅都熱衷于用“種草筆記”分享產品使用感受。而伴隨而來的是各類營銷推廣筆記和刷量點贊,,干擾消費者的正常消費決策,。對此,消費者要如何防范,?平臺又該如何對待,?
代寫刷量屢禁不止
此前,包括天貓,、淘寶,、京東、馬蜂窩,、美團,、人人車、當當網,、拼多多,、蘇寧易購、1號店,、大眾點評等各大知名電商平臺均被曝出過其商家存在“刷單”現象,。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作為互聯網“黑灰產業(yè)鏈”的一部分,,代寫刷量產業(yè)一直存在,,許多電商平臺都面臨這個問題,。一直到現在,刷單刷量就像行業(yè)毒瘤一樣,,仍然屢禁不止,。
據了解,對于網購來說,,評價是引導銷量的重要因素,。刷單制造虛假銷量和好評,商品卻以次充優(yōu),,讓消費者防不勝防,。幾元錢能買一條好評,一兩千元能升一顆鉆,,一些網絡平臺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刷單幾乎成為一條暴利產業(yè)鏈。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指出,,刷量,、刪差評、虛假評價等行為不僅擾亂了電商行業(yè)正常的交易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破壞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表示,,虛假刷量行為,實際上是對小紅書商業(yè)模式的侵權損害行為,。名為分享,,實為推廣軟文的信息,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可以認定為互聯網廣告,。根據規(guī)定需要對廣告真實性負責,同時還應標注軟文的廣告身份,,使得消費者能夠明辨其為廣告,。
信譽評價機制是主因
此類刷量“一條龍服務”產業(yè)鏈是如何產生的?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表示,,電商平臺信譽評價機制是電商賣家刷量的主要原因,。對于電商賣家來說,刷量能快速形成商品銷量高的假象,,提高店鋪的成交量和好評率,,且相比正常的市場推廣,刷量的成本低,效果顯著,。目前對于刷量的舉證難,,處罰輕,尤其是對刷量者個人的處罰輕,,因此面對利益的誘惑,刷量從業(yè)者愿意冒險,。
蒙慧欣認為,,刷量產生的泡沫數據不僅會讓一些劣質產品得逞,而且對行業(yè)大數據,、平臺大數據和廣告效應也會產生誤導,,甚至還會影響相關部門的決策。
蒙慧欣表示,,電商平臺應優(yōu)化排名制度,,不再把好評、銷量等作為排名的主要依據,,而是把誠信度,、資質等作為更重要的參考指標。電商賣家不能盲目刷量,,不能不進行真實的評測就認定商品好壞與否,,而是應該多在商品品質和售后服務等良好的購物體驗上下功夫,重視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逐步形成品牌和行業(yè)影響力,,這樣才能贏得消費者的青睞。
需多方聯動凈化交易環(huán)境
如何遏制“刷量”“刷好評”現象,?曹磊認為,,“刷單”行為在國內根深蒂固、利益盤根錯節(jié),。要想抑制“刷單”現象,,需要從多個層面聯動來解決。
首先,,加強政府監(jiān)管,。新《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假宣傳,、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這意味著,,電子商務經營者“刷量”“刷單”“刷信譽”等行為或被禁止,。只有監(jiān)管、立法,、司法等各部門重視了,,商家,、平臺才會更加積極配合,協同治理,。
其次,,平臺嚴格防范。要想解決“刷量”“刷好評”問題,,平臺層面首先要表明態(tài)度,,堅決反對。對于商家出現的“刷量”行為進行嚴厲的懲罰,,久而久之此類現象才能逐漸減少,。
再次,外部力量監(jiān)督,。包括消協,、社會組織、專業(yè)機構,、廣大用戶,,在抑制電商平臺“刷量”現象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各類社會機構的力量,,與平臺之間相互配合,,可以更全面地對“刷量”行為進行監(jiān)督治理。
姚建芳認為,,導致電商平臺刷量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是電商平臺的排名機制,,以及消費者的購買參考,商家可以通過刷量這條途徑獲得更多消費者的關注和訪問量,。刷量現象納入法律監(jiān)管范圍將凈化電商交易環(huán)境,,虛假交易、虛假信譽評價或將有所改善,。
在姚建芳看來,,監(jiān)管刷量行為需要電商、消費者,、監(jiān)管部門的共同努力,。對于電商平臺,完善搜索排名機制,,不能僅通過銷量和評價來評價賣家信譽形象,。對于刷量的賣家要堅決予以處罰,嚴重者關店處理,;消費者一旦發(fā)現賣家有刷量行為應向平臺和監(jiān)管部門舉報,;監(jiān)管部門需要完善立法,嚴格執(zhí)法。
編輯:曾珂
關鍵詞:代寫刷量屢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