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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朋友圈稱"法院和詐騙犯是同伙" 被拘留15天
原標題: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毒舌賤嘴要負法律責任
近日,溫州鹿城區(qū)法院對一借貸糾紛案件的原告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起因就是一條52字的朋友圈。
這52個字概括起來就是“詐騙犯和法院勾結,,到處騙錢”。
法院怒了,,是誰給你的勇氣如此捏造謠言?
法院對她處以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法律依法保護合法的民事法律關系,任何人維權的手段,、依據必須合法,訴訟參與人參與庭審時必須遵守法庭紀律,,維護司法權威,,不得捏造、散播不實言論侮辱,、誹謗司法工作人員,,否則法院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官司的原告發(fā)朋友圈
稱法院和被告勾結到處騙錢
被處罰的是原告,。
蔡某,,49歲,告了陳某和唐某,,說他們欠其10萬余元,,要求償還本金及利息。
1月10日,,溫州市鹿城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后法庭組織了調解,但是沒有結果,。
2月22日,,法庭組織第二次開庭。
也正是在第二次開庭期間,,被告唐某向法庭反映,,說第一次庭審調解后,原告蔡某擅自用手機拍下被告照片,,并使用網名“潔-索朗卓瑪-堅堅”在微信朋友圈發(fā)文:“對面兩個詐騙犯,,他們有兩個同伙坐在他們右邊,同伙名字叫鹿院,。老娘在溫州還沒有誰敢欠我錢,,你有鹿院撐腰,我有欠條擋道,?!?/p>
不僅如此,“她還在我家門口貼了大字報,?!北桓嫣颇痴f,,法院第一次開庭結束后,原告蔡某在他家和其父母家門口分別貼了“討債大字報”,,內容為“溫州人注意了,,這兩個人是詐騙犯,勾結法院到處騙錢,,就算手握欠條法院也不受理,,大家要認清這兩個人,千萬不要上當,?!?/p>
這張“討債大字報”還附上了兩被告坐在法庭上的照片。
唐某說,,原告蔡某從事賭六合彩,、賭球及放高利貸等營生,出借給被告陳某的借款按照“七分息”計算,,借款的當天就從本金中扣除全部利息,,民間稱“砍頭息”,借款期限30日,,每日須償還三十分之一的本金,。他為被告陳某的10萬元借款提供了擔保。由于二人無法償還這筆借款及利息,,原告蔡某起訴至法院,。
對原告蔡某發(fā)的微信朋友圈和張貼的“討債大字報”等,唐某已經報警,。
法庭對唐某反映的情況當即進行了調查核實,。蔡某一開始不承認,當法官追問微信截圖中的頭像照片時,,蔡某一時語塞,。
法院認為,原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采取拍照,、發(fā)微信朋友圈并張貼“討債大字報”散播司法工作人員是詐騙犯的同伙,已構成對司法工作人員的惡意誹謗,。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1款第4項的規(guī)定,,鹿城區(qū)法院依法決定對原告蔡某司法拘留15日。
至于蔡某訴陳某,、唐某的借貸糾紛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曬違停罰單編粗口被拘留
溫州蔡某被拘留不僅僅因為違反法庭紀律拍攝照片,主要是在朋友圈“捏造,、散播不實言論侮辱,、誹謗司法工作人員”,類似在朋友圈詆毀法官的事情比較少見,。
類似情況不僅僅發(fā)生在法院里——朋友圈曬違停罰單編粗口,,也有被處罰的,。
去年,,金華就發(fā)生過這樣一起事件,金華交警接到網友舉報,,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辱罵交警,。
原來是金華市民何某的母親開著路虎車在金華市區(qū)某路段辦事,隨意違停,,被交警開具了違停單,。后來何某看到這張告知單,就拍下照片后配以侮辱性的語言上傳至朋友圈,。
后來何某也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予以治安拘留5天。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說,,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不負責任地亂說話”有很多法律可以約束你。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有這些行為之一的,,都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還有一類在朋友圈內嘴賤的民事糾紛,比如在朋友圈內侮辱誹謗他人的,,受害人可以及時報警處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維權,告的是侵權之訴,,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情節(jié)非常嚴重的,,還可以通過刑事自訴,,起訴對方誹謗罪。
編輯:曾珂
關鍵詞:女子在朋友圈稱"法院和詐騙犯是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