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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名學會違規(guī)設立分支機構 民政部對其行政處罰
據(jù)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對中國地名學會違規(guī)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停止活動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地名學會在分支機構“中國地名學會地名與姓氏文化專業(yè)委員會”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中國地名學會地名與姓氏文化專業(yè)委員會高姓文化總會”,;后將“高姓文化總會”變更為分支機構“中國地名學會高姓文化專業(yè)委員會”,,并又下設中國地名學會高姓文化專業(yè)委員會“黑龍江工作委員會”、“遼寧工作委員會”,、“貴州工作委員會”,、“湖北工作委員會”、“山東工作委員會”等地域性分支機構,。
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關于“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不得再設立分支機構”及“社會團體不得設立地域性的分支機構”的規(guī)定,。依據(jù)《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民政部對中國地名學會作出停止活動一個月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撤銷違規(guī)設立的分支機構,。同時,依據(jù)《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該會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民政部表示,,今年以來,,民政部針對社會組織違規(guī)設立分支機構、對分支機構疏于管理等亂象已作出多起行政處罰并公開通報批評,,希望各社會組織以此為戒,,嚴格按照《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fā)〔2014〕38號)的規(guī)定,,規(guī)范設立分支結構,,并進一步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確保依法依規(guī)開展活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分支 機構 民政部 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