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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洗稿”不妨引入懲罰性賠償
“洗稿”,、“搬運”短視頻,、“聲”搶讀物等網(wǎng)絡侵權盜版現(xiàn)象泛濫,早已成為一大公害,。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啟動打擊網(wǎng)絡侵權盜版“劍網(wǎng)2018”專項行動,,自媒體、短視頻,、知識分享,、有聲讀物等成為重點集中整治對象,。
“洗稿”是舶來品,原指某個新聞事件發(fā)生之后,,沒有到場采訪的記者從廣播電視或網(wǎng)上的報道中獲取信息,,撰文發(fā)表。它比“剪刀+漿糊”的硬抄襲要委婉一點,,本質(zhì)還是一樣,。譬如有些“洗稿”將“半信半疑”改成“將信將疑”,“張三李四”改成“張四李三”,,將一段話拆分成幾段,,或?qū)锥卧捚闯梢欢巍灼獪惓梢黄?,嚴格意義上說還是抄襲,。
“洗稿”雖如過街老鼠,可想打死并不容易,。一方面,,“剪刀手”也明白,“洗稿”是一種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的暗黑行為,,因此有意多加“洗滌劑”,,提高“洗滌”技術,減少被揪尾巴的風險,;另一方面,,就算原創(chuàng)者發(fā)現(xiàn)稿子被“洗”,成為他人的“生產(chǎn)力”,,除了跳腳,,頂多就是在自媒體上隔空喊話,如六神磊磊“手撕”周沖,,要是對方不予理會,,你也無可奈何。
或許你會說,,可以打官司啊,。“洗稿”固然很可惡,,打官司似乎又劃不來,,讓人左右為難。很多時候,,反侵權耗時耗力,,取證、鑒定,、訴訟等成本很高,,但侵犯知識產(chǎn)權賠償并不高。一直以來,,此類案件多半采用填平式補償性賠償,,也就是“損害多少,賠多少”,,一篇稿子被“洗”經(jīng)濟損失能有多大,、能賠多少?就算贏了官司,,不過是花錢花力爭口氣罷了,,得未必償失。
司法治理“洗稿”,,針對訴訟成本高,、訴訟時間長、賠償不足等問題,,一可以考慮公益訴訟,,搭乘檢察院公益訴訟的順風車,將“洗稿”納入公益訴訟處理的范疇,,減輕個人訴訟壓力,;二可以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大提高賠償額度,,既讓權利人在司法救濟中獲得額外利益,,從而提升維權積極性,也對侵權人或潛在的侵權人產(chǎn)生較大威懾,。今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表示,要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勿以惡小而為之,“洗稿”有時可能是小惡,,但對知識產(chǎn)權保護而言,,卻是大事。對侵權行為必須零容忍,,原創(chuàng)才能有力前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洗稿 賠償 懲罰性 訴訟 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