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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兼職“網紅”隱患大:信息泄露,、報酬縮水
冰點時評
大學生兼職“網紅”有多少坑等著你
應當進一步明確網絡平臺,、直播企業(yè),、經紀公司,、網絡主播和粉絲的法律關系,,壓實網絡平臺監(jiān)管責任,、直播企業(yè)法律責任,,網絡直播才會更安全,,更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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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各種網絡直播媒體競爭的白熱化,,一些外圍的經紀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吸引眼球,開始盯上了大學生群體,。在放暑假前,,不少網紅經紀公司到高校招人,承諾大學生每天直播兩小時就能月入數千元,,吸引了不少大學生暑期加入,。(《北京青年報》7月29日)
對很多大學生來說,利用暑期時間兼職做“網紅”,,的確很有吸引力,。如果像一些網紅經紀公司所說的那樣,工作時間不長,,勞動報酬又可觀,,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但是,,從報道情況看,,這樣的“好事”,其實也藏著很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個人信息有泄露之嫌,。有的大學生為了“搶”到這份理想的兼職工作,按照公司要求,,不僅發(fā)去了自己的照片和視頻,,還填寫了關于個人情況的報表。但是,,這些個人的信息能否得到妥善的保管,、運用,卻成了未知數,。
其次,,直播內容打法律擦邊球。為了吸引眼球,,增強競爭力,,很多網絡直播不是在創(chuàng)新上下功夫,而是在“暴露”上做文章,。面對記者“打扮成這樣才能直播”的疑問,,一些網絡經紀公司表示,“不被平臺發(fā)現就行,,具體也要看粉絲要求”,。在他們發(fā)來的示范視頻里,“一個年輕的女生穿著半露胸的暴露服裝,,抱著吉他邊彈邊唱”,。如此操作,沒有商業(yè)自律,,沒有法律約束,,只有赤裸裸的經濟訴求和僥幸心理。
第三,,勞動報酬暗中縮水,。據報道,一些廣告單宣傳語誘惑性極強,,“招主播,!每天只需在鏡頭前坐2~3小時,無責底薪3000~5000元,,讓你坐著賺錢”“直播唱幾首歌就行,,半小時50元,日結”,,這些“虛假宣傳”很容易讓人產生“遍地是黃金”的錯覺,。而現實往往是,,有的直播設備還要自己購買,有的“直播的時間很零碎,,總是撐不夠公司規(guī)定的時長”,,“每個月只能拿1000元出頭,加上公司還要抽取40%的提成,,到自己手上的不過兩三百元”,,這種薪酬待遇與承諾相差甚遠,也與勞動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求不相符合,。
大學生如何才能規(guī)避法律風險,?有專家指出,他們在與正規(guī)公司簽約時“要仔細查看條約,,保障自身利益”,“注意公司是否要求主播做一些違法行為,、說出格言論等”,。這些建議固然沒錯,但是,,面對招聘者的“舌綻蓮花”,,薪酬待遇吹上天,現實中又有多少人能夠抵御誘惑呢,?
其實,,大學生的主業(yè)是學習,在不影響學業(yè)的前提下,,做點兼職工作,,并不違法,也無可厚非,。更值得警惕的是,,為什么網絡平臺上的非法招聘泛濫、亂象紛飛卻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依據侵權責任法,,“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監(jiān)管不到位,,導致大學生兼職“網紅”受到不法侵害,,網絡平臺不僅要受到行政處罰,還要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當然,,從現行法規(guī)看,,針對網絡直播這種新事物的規(guī)定還有亟待完善之處。在勞動合同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網絡平臺、直播企業(yè),、經紀公司,、網絡主播和粉絲的法律關系,壓實網絡平臺監(jiān)管責任,、直播企業(yè)法律責任,,網絡直播才會更安全,更有生命力,。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大學生兼職 網紅 信息泄露 報酬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