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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當網(wǎng)絡主播需先征得父母同意
武漢
未成年人當網(wǎng)絡主播需先征得父母同意
本報武漢1月31日電 (記者程遠州)攜帶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不得將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內(nèi),;學校應建立校園欺凌的預防,、處理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未成年人擔任視頻直播網(wǎng)站主播需征得父母同意……2月1日,,新修訂的《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其中不少新規(guī)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jù)介紹,為適應未成年人成長面臨的新形勢,,《條例》針對諸如校園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網(wǎng)絡、監(jiān)護不當和監(jiān)護缺失以及特殊未成年人的保護等問題作出應對,,并將武漢市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積累的經(jīng)驗,,如“12355”熱線維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隊伍建設,、校園安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做法,通過修訂法規(guī)予以吸納固定,,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 人民日報 》( 2018年02月01日 11 版)
編輯:曾珂
關鍵詞:未成年人當網(wǎng)絡主播需先征得父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