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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一個嘴罩把導盲犬擋在地鐵外
但凡立法,都必須對立法項目進行透徹的了解與調(diào)研,,并在權(quán)衡多方利弊后,,綜合考慮立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最終作出決策,這樣立出的法才是嚴謹和專業(yè)的,。
自2015年5月1日《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導盲犬進地鐵”獲得了政策上的保障。然而,,11月3日下午,,盲人徐女士在地鐵金臺夕照站準備乘車時,因為未按規(guī)定給導盲犬佩戴防護用具而被工作人員阻攔,,雙方隨后發(fā)生爭執(zhí),。北青報記者采訪北京多位使用導盲犬的盲人發(fā)現(xiàn),不論是當初在基地培訓時,,還是在日常工作時,,因影響散熱等原因,導盲犬都不能長時間佩戴嘴罩等防護用具,。而中國導盲犬大連培訓基地工作人員則表示,,雖然會給導盲犬使用者配發(fā)嘴罩,但是通常只會在安檢時短暫使用。(《北京青年報》 11月6日)
客觀來講,,這一事件也怪不得北京地鐵,。畢竟,《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規(guī)定,,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應當出示視力殘障證件和導盲犬證,導盲犬應當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而嘴罩就是導盲犬最常用的防護用具,。由此可見,北京地鐵只是依法辦事,。
真正的尷尬,,在于立法層面。一方面,,《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允許導盲犬乘坐地鐵,,另一方面,又要求導盲犬必須佩戴嘴罩,。而現(xiàn)實是,,導盲犬從訓練到使用,都不宜佩戴“嘴罩”,。佩戴嘴罩會導致導盲犬嘴巴上的汗腺不能散熱,,從而影響其正常工作,反而造成安全隱患,。
但凡立法,,都必須對立法項目進行透徹的了解與調(diào)研,并在權(quán)衡多方利弊后,,綜合考慮立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最終作出決策,,這樣立出的法才是嚴謹和專業(yè)的。筆者之所以說《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在立法層面不夠?qū)I(yè),,正是因為他們對導盲犬的相關(guān)問題缺乏正確認知,。
我國現(xiàn)有的多數(shù)導盲犬出自大連培訓基地,在國內(nèi),,大連培訓基地給出的“導盲犬不能戴嘴罩工作”的說法,,是具有高度權(quán)威性的。同時,,在早已允許導盲犬進入地鐵等公共場所的發(fā)達國家,,也沒有要求導盲犬佩戴嘴罩的先例,。況且,一只犬要成為導盲犬,,是要通過層層遴選和淘汰的,,備選犬只不僅要被審查“祖宗三代”有沒有傷人及護食記錄,還要看它接下來兩到三年接受訓練的表現(xiàn),,一旦暴露“惡習”,,就要遭到淘汰,可以說,,導盲犬的安全性相當有保障,。倘若立法者在制定相關(guān)規(guī)定前對這些情況有充分的了解,自然就不會對不戴嘴罩的導盲犬嚴加防范了,。
幸運的是,我國導盲犬國家標準已于去年著手立項,,筆者期望這起事件能夠讓國家在未來出臺這一標準時能夠?qū)Ω鞯氐牧⒎üぷ饔兴笇?,在盲人?quán)益和地鐵乘客安全中找到一個恰當?shù)钠胶恻c。無論如何,,都不該因為一個嘴罩的問題,,把導盲犬和需要它們幫助的盲人乘客擋在地鐵門外。
編輯:李晨陽
關(guān)鍵詞:導盲犬 嘴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