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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憲:?緊緊抓住殘疾人精準脫貧的著力點
緊緊抓住殘疾人精準脫貧的著力點
——王新憲委員的發(fā)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貧困老年人,、殘疾人等作為群體攻堅重點”“確保既定時間節(jié)點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從全國特別是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調研和地方反映的情況看,,目前,,貧困殘疾人脫貧工作依然面臨諸多困難和問題,。
一,、 貧困殘疾人數(shù)量多,、貧困程度深,、致貧原因復雜,,脫貧難度大。隨著國家脫貧攻堅工作的推進,,雖然絕對貧困人口數(shù)和貧困殘疾人數(shù)逐年減少,,但貧困殘疾人在未脫貧人口中的占比仍呈上升趨勢,。目前,全國未脫貧的殘疾人有335萬,。其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131萬,,這部分殘疾人家庭由于勞動力被束縛,、沒有穩(wěn)定收入來源,脫貧問題突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的家庭脫貧則更是難上加難。
二,、 針對貧困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資源嚴重短缺,。一是適合困境殘疾少年兒童、集康復教育于一體的專門機構很少,,無法滿足邊康復、邊接受教育的迫切需求,,加上貧困家庭負擔不起長期的康復費用,,許多自閉癥、腦癱等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少年兒童缺少受教育機會,。此外,還有一些人口較多的貧困縣尚未建有特殊教育學校,。二是雖然近年來部分地區(qū)已經(jīng)通過集中供養(yǎng),、托養(yǎng)模式實現(xiàn)了貧困殘疾人基本脫貧,但從全國范圍看,,針對成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貧困殘疾人的供養(yǎng)、托養(yǎng)服務機構仍然不足,。三是殘疾人康復的醫(yī)療保險支付范圍窄,,而康復周期長、見效慢,、花費大,,貧困殘疾人家庭難以承受長期的康復費用,醫(yī)保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明顯,。四是農(nóng)村貧困殘疾人的家庭無障礙改造十分迫切,。
三、 一些地方干部對貧困殘疾人脫貧存在片面認識,。一是認為殘疾人“無勞動能力”或“無脫貧能力”,。二是將貧困殘疾人作為“兜底一批”對象一兜了之,。三是將貧困殘疾人的少數(shù)淹沒在脫貧攻堅的大數(shù)之中,以平均數(shù)掩蓋這一特殊的少數(shù),。
此外,,由于社會仍對殘疾人存在認識上的誤區(qū)和偏見,殘疾人往往被當作負擔,,常受到不公平對待,,就業(yè)常遇到歧視。盡管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但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比例偏低,,殘疾人到政府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難度更大、門檻更高,。
為此,,建議:
一、 加大針對貧困殘疾人扶持力度,。政策,、項目和精力要更加聚焦貧困殘疾人脫貧解困,精準出臺更多惠及殘疾人貧困戶的特惠扶貧政策,,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幫扶,。
二、 加快提高殘疾少年兒童康復和教育公共服務保障水平,。整合用地,、用房和保障手段,采取公辦,、民辦公助或公辦民營等有效形式,,支持和鼓勵建設適合智障、自閉癥,、腦癱等困境少年兒童的,、集醫(yī)療康復和特殊教育于一體的康復教育機構,減輕這部分特殊困難家庭的沉重負擔,。尚未建設特殊教育學校的貧困縣,,各級財政應給予建設補貼,盡早建成投入使用,。
三,、 加大成年特困殘疾群體的扶持力度。整合政府各類扶貧資金和用地用房資源,,加大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的集中供養(yǎng)、托養(yǎng)服務和輔助性就業(yè)扶持力度,,釋放家庭勞動力,,解決整個家庭脫貧增收問題,。
四、 加強對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力度,。提高康復補助標準,,擴大醫(yī)療康復保險報銷支付范圍和支付比例;為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保障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五、 切實提高對殘疾人群體和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的重視,。加大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和脫貧攻堅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愛護幫扶殘疾人的氛圍;增強基層干部帶領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的信心,,落實“一人一策”“一村一策”,,保證各項扶貧措施精準落地。
編輯: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