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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錄取通知書中違規(guī)夾寄銀行卡 律師:涉嫌民事侵權(quán)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開學在即,不少大學新生收到了錄取通知書,,而隨同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來的還有銀行卡,。有的學生和家長覺得雖然方便繳學費,但這種做法是否也有侵犯個人隱私,、強制消費之嫌,。
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是值得期待的事兒,但不少學生發(fā)現(xiàn),,通知書里還附帶了跟個人信息相聯(lián)的銀行卡和電話卡,。雖然說明是自愿使用,但讓人覺得有些強制,。大學新生劉超認為,,搞這張卡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多多少少心里會有些不舒服,。
大學新生馮敏表示,因為還沒有去學校報到,,很多事情不是太熟悉,,對于一同寄來的銀行卡也弄不太明白。
學生家長認為,,高校在錄取通知書里夾帶銀行卡明顯帶有強制的感覺,,“不用他的卡吧也不太合適,這種做法個人隱私透露就不講了,,最起碼這個消費很不舒服,,最好不要用這種形式來讓學生和家長感覺商業(yè)味太濃了?!?/span>
對于配發(fā)銀行卡,、手機卡等問題,天津一所高校工作人員回復,,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必須使用這兩張卡來繳納學費的,其他的就是沒法劃轉(zhuǎn),?!?/span>
其實早在2011年,,國家工信部印發(fā)通知,規(guī)定校園不能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業(yè)務宣傳資料等,,但不少高校仍明知故犯。一位銀行工作人員透露,,高校學生數(shù)量大,、穩(wěn)定性強,歷來都被銀行,、通訊運營商視為最重要的潛在客戶群體,。每年開學前,各家銀行,、運營商都會向高校發(fā)動強烈“攻勢”,,爭搶新生市場。
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說,,公民身份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學校向商業(yè)機構(gòu)提供學生身份信息,涉嫌民事侵權(quán),,銀行和客戶建立銀行卡服務合同關(guān)系也是民事法律關(guān)系,,需要本人和銀行簽訂,高校不能直接代替民事主體代辦,,本人沒有授權(quán),,實際是不妥當?shù)摹?/span>
編輯:梁霄
關(guān)鍵詞:高校 錄取 通知書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