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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熊孩子”不怕有爭議就怕太大意
在現(xiàn)場,,一位主張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專家開玩笑稱:有網(wǎng)友“威脅”,,要給他派一位不滿14周歲的“刺客”,,以此警告這位專家的“危險”觀點,。與會人員聽完都笑了,,原本嚴肅的會場一下子變得熱鬧,。
要不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毫無疑問,,爭論很大,。社會輿論普遍認為,要,!如今孩子越來越成熟,,犯罪手段越來越惡劣。但專家的觀點普遍認為,,不要,!犯罪的孩子受到環(huán)境影響太大,換個環(huán)境也許就是好孩子,,不能把責任推給未成年人來承擔,。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讀者自有判斷,。
正如一句話,真理越辯越明,。只聽一家之言,,單一的信息源屏蔽了其他的信息,就像我們看媒體報道的時候,,總能見到某某人舉出個案,,說明未成年人犯罪率之高、之惡劣,,就以此論證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合理性,。一降了之,看似很解氣,,貌似也很有效,,實際上很粗暴。道理很簡單,,如果世界上都能以暴制暴的話,,早就天下太平了。
有時候,,專家觀點看似會不接地氣,,但在是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上,我們無需著急“反智”,。畢竟,,對待未成年人,,不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還有教育問題,,懲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終究要本著“治病救人”的態(tài)度對待他們,。當然,,須清醒,教育好這些“熊孩子”,,沒那么簡單,,是一項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因為他們的年齡還小,。
值得警惕的是,,在教育問題上,家長和社會總是喜歡“末端管理”,,孩子出問題了,,我們才考慮如何給孩子“扳過來”。法律制裁對成人都不一定有效,,對于這些孩子來說更有可能是“水土不服”,。
讓“熊孩子”改邪歸正,一方面要根治“心魔”,,畢竟有的孩子成長環(huán)境不佳,,甚至矯正時需要給予其心理輔導;另一方面,,還要讓這些孩子有一技之長,,融入社會才是矯正目的。更重要的是,,通過家庭和學校的教育,,能預防他們成為“熊孩子”才更有意義。個體“亡羊補牢”需要付出沉重的人生代價,,也是一種浪費社會資源的表現(xiàn),。
清末制定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國近代意義上第一部刑法典,其中規(guī)定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2歲,,經(jīng)過百年的發(fā)展,,提高到現(xiàn)在的14歲。這一年齡的從低到高,,本身就是人權進步的表現(xiàn),。如果再回頭,難道不是一種倒退嗎?知史鑒今,,我們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孩子的問題,我們還要多一點耐心,,不怕有爭議,,就怕太大意;不怕很細致,,就怕大而化之,。當然,,我們無需悲觀,,這樣的爭議不是壞事,說明社會參與度更高了,。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熊孩子 孩子 爭議 太大 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