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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原常委王宏江嚴重違紀被行政撤職
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委原常委,、統戰(zhàn)部部長王宏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宏江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guī)決策使用財政資金,送給他人禮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宏江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王宏江簡歷:
王宏江,,男,漢族,,1965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河海大學水資源環(huán)境學院水文學及水資源專業(yè)畢業(y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1983年 先后任天津市引灤工程隧洞管理處干部,、副科長,、科長,天津市水利經濟技術開發(fā)公司副經理
1994年 先后任天津市引灤工程處副書記,、副處長,、書記、處長,,市水利局(市引灤工程局)局長助理
1997年 天津市水利局(市引灤工程局)副局長
2003. 09 天津市水利局(市引灤工程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8. 03 中共天津市寶坻區(qū)委書記
2012. 06 天津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中共寶坻區(qū)委書記
2013. 01 天津市政府副市長
2013. 03 天津市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 12 天津市委常委,、統戰(zhàn)部部長
2017. 05 不再擔任天津市委常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天津市 王宏 宏江 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