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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評:消費者海淘權益保護亟待加強
作者:朱巍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海淘就是海外代購,,從專業(yè)的代購網站和APP,,到朋友圈微博圈的微商代購都是海淘經營的集散地。消費者選擇海淘無非兩點,,一是價格相對國內市場便宜一些,,二是能夠減少轉手次數達到保真效果,。
最近,網上一段曝光海淘市場快遞黑產業(yè)鏈的視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內一些知名快遞公司竟然通過技術和人工手段偽造“異地發(fā)貨”,、“國際上線”,堂而皇之的將海淘作假市場化運營,。異地和國際上線是指快遞公司通過偽造發(fā)貨單等方式,,將產自國內的假貨偽裝成國際發(fā)貨的“真品”,以達到以假亂真欺詐消費者之目的,??爝f業(yè)的造假僅是海淘侵害消費者權益眾多類型的一種,海淘造假往往是一環(huán)套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相扣,,沒有一個環(huán)節(jié)是真實的,最終受損的只是消費者自身,。
首先,,這種造假方式更難被發(fā)現,。實踐中,快遞單號完全可以通過網上追蹤到起止點,,甚至何時發(fā)貨和商品所在何地都能即時顯示,。這樣做的初衷是快遞業(yè)的透明化,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結果卻因快遞渠道與售假者同流合污,,網上單號查詢就淪為了“李鬼”的幫兇,有圖有真相,,有單號有真相的掩人耳目讓假貨堂而皇之的變身“真貨”,,假貨轉了一圈,只有消費者被蒙在鼓里,。
其次,,消費者更難維權。傳統電商銷售的產品出現問題的話,,銷售者,、生產者和平臺按照《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都有明確的責任分擔。在海淘造假中,,這種責任分擔被打破了,。第一,海淘大部分是通過微商的方式做出的,,微商絕大部分是自然人,,相比商家來說缺乏有效的監(jiān)管。第二,,即便出了問題賣家只要推卸責任到所謂的“海外商號”即可,,消費者基本不能到海外維權。第三,,海淘買東西與購買“水貨”一樣,,在海淘商業(yè)的聯系中,很多中間商都與消費者約定出了問題由消費者自甘風險,,即使出了問題,,消費者多以吃啞巴虧告終。
最后,,海淘的真貨也可能侵害到消費者權益,。即使消費者買到了真貨,不過,,一旦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海淘的商品不享受我國消法規(guī)定的“三包服務”,甚至這些“洋貨”在國內都沒有營業(yè)點,,維修和更換基本是不可能的,。就算是海淘商品在國內有營業(yè)點,,因為缺少國內購物的單據,要么國內店鋪不接受“三包服務”,,要么消費者需要承擔高額費用,。最重要的是,海淘來的食品藥品等商品都沒有國內漢字說明書,,消費者使用時極有可能出現安全隱患,。更何況國內食藥監(jiān)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電壓,、網絡,、環(huán)境、水質,、土壤,、體質、配件,、服務等各種標準都與國外不同,,海淘的國外商品用的不好,就會反過來危害到消費者自己人身安全,。
關于海淘的法律問題比較復雜,,除關稅和檢疫規(guī)定外,電子商務法領域中的跨境電商和快遞物流部分也比較重要,。但就目前電子商務法草案看,,沒有對海淘領域的快遞作假做出具體規(guī)定,僅在信用評價領域對“虛構交易”做出了些許規(guī)定,。未來電子商務法修繕工作中,應該加強對物流快遞業(yè)誠信經營和連帶責任這部分做出具體規(guī)定,。電子商務法草案關于跨境電商的規(guī)定過于局限,,缺乏對虛假交易和海淘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規(guī)定,這一點在未來電子商務法立法中也要加強,。
按照現有的法律,,海淘假貨產業(yè)鏈已經涉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罪等刑事責任,,涉案的快遞公司在明知存在虛假下單的情況下仍提供幫助,并因此獲利,,應該被認作是涉案罪名的共犯,,涉案快遞公司和相關人員需要承擔包括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朱?。?/p>
編輯:梁霄
關鍵詞:消費者 海淘 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