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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出臺新法規(guī) 默認公民都為器官捐獻者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李家瑞 劉越)哥倫比亞總統(tǒng)桑托斯日前批準了一項有關國民捐獻器官的新法規(guī),,規(guī)定所有哥倫比亞公民都被默認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公民在生前表達過不愿捐獻器官的意愿,。
這項法案的提出者,、哥倫比亞國會議員拉臘說,,這是一項具有人文關懷的法案,,因為目前在哥倫比亞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越來越多,。新法規(guī)取消了死者家屬決定是否捐獻死者器官的權力,,擴大了捐獻器官的來源,,有望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
根據(jù)哥倫比亞國家器官移植基金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去年哥倫比亞共有2256名患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而器官捐獻者只有195人,。
當?shù)蒯t(yī)學專家稱,,每位捐獻者提供的器官組織可以挽救7到10名患者生命。
編輯:曾珂
關鍵詞:哥倫比亞 默認公民都為器官捐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