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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運用商會調解化解民間商事矛盾
人民政協(xié)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吳志紅)“從高法還是各級法院,,審理的案件總數增長快,,其中有很多案件是民商事糾紛。我認為,可以充分發(fā)揮商會人民調解的作用,,盡量地將民商事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月13日,,在討論“兩高”報告時,全國政協(xié)委員,、天津市工商聯主席黎昌晉說,。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和“加強行業(yè)性、專業(yè)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黎昌晉說,,幾年來,天津市司法局與天津市工商聯積極探索和加強商會調解組織建設,,天津市各類商會組織中建立了35個人民調解委員會,,自2011年至今,他們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00余起,。
“司法部門與基層的人民調解建起有效對接機制,,依法解決民間糾紛。這種方式值得推廣,。”黎昌晉說,。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兩會 商會 民間商事 全國政協(xié)委員黎昌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