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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赦貪官的現(xiàn)實意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8月24日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草案規(guī)定,,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對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釋放后不具有現(xiàn)實社會危險性的四類罪犯實行特赦。(《新京報》8月24日)
時隔40年,,中國“特赦閘門”再度開啟,。此次特赦主要涉及兩類人,一是參加過保家衛(wèi)國和反侵略正義戰(zhàn)爭的人員,,意即曾是有功之人,,特赦這類人與當前主題契合。二是“一老一少”正在服刑的罪犯,,特赦這類人可體現(xiàn)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刑法人道主義的立場,。概而言之,,慎刑恤囚不僅無損法治尊嚴,反而助推法治建設,。
其實,,關注特赦了哪些人,也該關注哪些人未被特赦,,比如貪官,。此次特赦草案明確規(guī)定,對犯貪污受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犯罪,、嚴重暴力性犯罪和有組織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等,不予特赦,??梢姡切┰谏罾未螵z的貪官,,就別奢望被特赦了,。
多年來,坊間也有呼吁特赦貪官的論調(diào),,這里的特赦有兩層意義,,一是貪官獲刑后被特赦,二是貪官獲刑前被特赦,,比如官員交出贓款便既往不咎,。時任中國紀檢監(jiān)察學院副院長的李永忠就建議過,設立一個全國性的“退贓賬號”——讓所有主動交出贓款的腐敗分子,,能夠得到“赦免”,,以消除長期積累下來的一筆筆腐敗“呆賬”。應該說,,無論基于學術探討還是保障言論自由,,在此前提下探討特赦貪官,多少還是有些現(xiàn)實意義的,。不過,,這些主張都遭到大眾阻擊,在業(yè)界也備受爭議,。比如,,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中國目前在反腐高潮階段,談特赦是不恰當?shù)?。這意味著動員號還沒吹響就投降了,,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對貪官不予特赦,此次特赦草案已給出明確答案,。將貪污受賄犯罪與恐怖活動犯罪,、嚴重暴力性犯罪并列,都不在特赦之列,。有網(wǎng)友認為這是小題大做,,貪污受賄畢竟不是暴力犯罪,對他人肌體和生命未造成嚴重傷害,。殊不知,,貪污受賄對黨風、政風,、世風造成傷害,,它損害的是國家的肌體,透支的是國家的未來,,危害不可謂不大,。比如,一個貪官就能敗壞一個地方的官場,,搞垮一個地方的經(jīng)濟,,甚至影響到當?shù)財?shù)十年才積累起來的形象——就像一提起王懷忠人們就想到阜陽是貪腐之地。
當前,,公眾對腐敗深惡痛絕,,中央對腐敗也是零容忍。不赦免貪官,,既表明了中央反腐的價值坐標,,也與民眾基調(diào)一致。反腐未有窮期,,也是一場輸不起的戰(zhàn)爭,,按照官場表達就是,反腐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生死存亡,。只能持續(xù)加大力度反腐,不僅治標更要治本,,不僅不特赦貪官,,還要通過反腐法治化依法從嚴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8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規(guī)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傳遞的信號很明確,,貪官被判死緩可能逃過一死,卻不可能輕松出獄,,必須把牢底坐穿,。于此可見,貪官的前景越來越黯淡,,這與當前反腐大勢息息相關,。因此,貪官被特赦的幾率不大,,起碼這幾年不可能,。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不特赦貪官 “特赦閘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