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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別變成“鏡花水月”
原標題:曲征:最低工資標準別變成“鏡花水月”
上海市政府發(fā)布,,從4月1日起,,上海將提高多個“民生標準”,,包括最低工資標準等三項待遇標準,,以及職工醫(yī)保年度統(tǒng)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其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目前的1820元調整為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增至18元,。(3月31日《北京晚報》)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當然會受到廣大勞動者的擁護和支持,,但是,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回事,,而要落實到實處,讓用人單位乖乖地將調整后的工資發(fā)到勞動者手中,,卻是另一回事,。從各地以往的情況來看,調整后的最低工資,,往往成為墻上畫餅,,中看不中吃。
尤其是在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之下,,勞動者更是沒有與用人單位平起平坐,、要求增加工資的膽量和勇氣。要求增加工資,,其后果往往是卷鋪蓋卷走人,。一些用人單位追逐利潤的手段之一,便是使用廉價勞動力,,要讓他們乖乖地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堪比登天。莫說增加工資,,在一些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也拿不到,,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也享受不到。
所以筆者認為,,提高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當然重要,,但是真正落實到位就更加重要。這就需要勞動監(jiān)督以及勞動保障部門做多一些工作,,加大監(jiān)管力度,,明察暗訪,還要充分利用網絡監(jiān)督平臺,,鼓勵勞動者積極舉報,,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違犯規(guī)定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同時要完善制度,,讓完善的制度設計,保證工資標準執(zhí)行的長效性,、自覺性,、普遍性。
編輯:水靈
關鍵詞: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 鏡花水月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