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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局向媒體通報貫徹十部門文件情況
寺觀“被承包”“被經營”亂象已有所遏制
本報訊(記者毛立軍)記者從4月17日國家宗教局“貫徹《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國宗發(fā)[2012]41號文件,簡稱十部門文件)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十部門文件下發(fā)后,,經過一年半的貫徹落實,佛教,、道教場所“被承包經營”、非宗教活動場所借教斂財,、風景名勝區(qū)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混亂等亂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下一步工作將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
據(jù)國家宗教局新聞發(fā)言人劉金光介紹,,2012年10月8日,,國家宗教局、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發(fā)改委,、公安部、住建部,、文化部,、工商總局、旅游局,、證監(jiān)會和文物局等十部門針對“宗教搭臺,、經濟唱戲”、“借教斂財,、以教牟利”等涉及佛教道教領域的亂象,,聯(lián)合發(fā)布了十部門文件。文件發(fā)布后,,國家宗教局在各有關部門的協(xié)同支持下,,全國宗教工作部門的積極努力下,佛教道教界的共同參與下,,積極開展工作,。指導各地進行全面排查和專項整治,共排查出各類問題數(shù)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動場所的占全部問題的一半以上,;國家宗教局領導四次帶隊,會同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信建部,、旅游局、文物局等部門到北京,、山西,、山東等地進行聯(lián)合督查,召開現(xiàn)場會議,,推動問題解決,;以發(fā)函、召開現(xiàn)場會等形式先后20余次針對媒體,、信訪等渠道反映的問題進行督查督辦,。通過努力,一些涉及佛教道教領域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會上通報了取得初步整治成效的10個典型案例,,曾被媒體報道的山西五臺山“佛國中心”,、山東泰山景區(qū)、云南巖泉寺等均名列其中,。
記者從會上也了解到,,目前貫徹落實工作仍存在一些難點。如一些佛教,、道教領域的亂象,,背后關鍵是利益驅動,涉及面廣,,阻力大,,工作難度大;一些地方黨政領導認識有偏差,,政績觀不正確,,對“宗教搭臺,經濟唱戲”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基層宗教工作隊伍不健全,,人員少,執(zhí)法難,;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清晰,;個別佛教道教教職人員道風不正,戒律松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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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宗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將分批公布
本報訊(記者毛立軍)4月17日,北京,、上海,、浙江,、山東四省市依法登記的6195處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在國家宗教局的門戶網站公布,這是國家宗教局公布的第一批宗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
據(jù)國家宗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jù)《宗教事務條例》規(guī)定,宗教活動場所經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取得《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后,,方可從事宗教活動,。為依法規(guī)范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管理,,保護佛教道教界合法權益,方便社會公眾識別和監(jiān)督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有效制止違規(guī)開展宗教活動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職人員欺詐信眾、借教斂財,,維護正常的宗教秩序,,國家宗教局正在抓緊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基礎信息數(shù)據(jù)庫,并將在此基礎上對經批準開放的佛教寺院和道教宮觀分批公告,,統(tǒng)一掛牌,,建立網上查詢系統(tǒng)。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宗教 佛教 道教